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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衫潜规则 大明星压死小明星

2008-3-18 21:01:24 来源:

品牌公关:有些公关好傻好天真

品牌公关hodi,曾邀请无数港台艺人和内地明星参加品牌派对,也为大小明星提供过赞助。

如果你觉得容祖儿“低B”又找不到证据的话,那么“烧鹅湖”事件则是铁证

过去这几年,娱乐圈总会发生几件令时尚界难以容忍的大事,2006年初,向来是时尚宠儿的寇特尼·拉芙(Courtney Love)穿了一件香奈儿的冒牌货去参加帕丽斯·希尔顿的生日会。2007年,容祖儿那件被网友形容为“烧鹅湖”的芭蕾裙被指控抄袭维克多·劳夫(Viktor&Rolf),寇特尼·拉芙为那件冒牌货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丢掉了数份商业合同,还被卡尔·拉戈菲尔德(Karl Lagerfeld)取消了预订的新款时装。而有份代理维克多·劳夫的香港名店Joyce公关就明确表示,日后容祖儿来借衣服,她会有所保留。因此,对品牌而言,最难忍受的明星行为是穿赝品。至于网友热议的“撞衫”,对品牌公关而言,则没有那么在意。

曾邀请过舒淇、黄晓明等明星出席派对的公关Hodi就表示,只要明星没有瞎折腾衣服,撞衫其实对品牌的影响不大:“有时候,可能会有品牌公关为了制造话题,故意前后脚提供同款服装,提高关注度。当然,通常是会事先避免同场撞衫的事情,我会提前搭配好提供给到场嘉宾。”她承认,这个世界的确有高低之分,在她负责的产品里有一条高端线是明文规定只可以提供给某几个一线时尚杂志拍片使用,而演绎服装的拍摄人选也是需要再三确认沟通:“形象气质不符合的不行,不够级别的不行,这就是品牌定位,只为少数人服务。不是所有人都穿了就代表我们受欢迎,这种流行我们不稀罕。”

南都周刊:通常时装品牌发布新季产品,与明星怎样合作?

Hodi:会搞一些活动,找一些跟我们品牌气质相吻合的明星来站台。一般来讲是一个大牌搭配几个小牌就够了。当然,如果活动上能请到一位顶级明星,其实其他的艺人来不来都不是很重要。另外,找目标媒体合作拍大片也是其中一种推广,我们会跟杂志编辑沟通是谁来拍,打算拍什么样的效果,我会根据这些来给杂志提供服装赞助。

南都周刊:不同腕级的明星是不是有区别待遇?

Hodi:对,指定和挑选的区别,一般我们事先会搭配好服装,小艺人的选择机会小,大牌如舒淇我们会把精心挑选的服装送到她的酒店,让她试选,满意为止。也有大牌艺人会提出到店里直接去选服装。另外,如果是请他们走秀,也会让他们提前试服装,我记得黄晓明还不是太红的时候,我们是让他到公司来试衣服的。不过当时有更红的艺人也会说自己不用试。我们一般也会配合。

 

白天的记招会-晚宴在白天记者发布会上,由深得万宝龙高层赏识的李冰冰担纲,李冰冰戴着的这条是万宝龙的压轴宝。到了晚宴时,大牌章子怡小姐驾到,自然是章大小姐比李小姐更有“范儿”,所以,这条压轴项链戴到了章子怡项上,而李冰冰则换上另一条明星气势小很多的项链出场。正所谓同人不同命,人比人气死人。

南都周刊:你知道万宝龙事件吗?怎样处理同时同场不同腕级的明星的着装(服饰佩戴)突发问题?像去年章子怡与李冰冰一同参加万宝龙的酒会,记招时,由李冰冰佩戴万宝龙最贵的那款项链,到晚宴时,该款项链戴在了章子怡项上,跟采记者问及该项链时,章子怡还一度黑脸。

Hodi:听说过。我只能说很不专业,我有朋友直接说这个PR“好傻好天真”(笑)。在我手里不会出这种同场撞衫的事情。类似章子怡和李冰冰这样级别的艺人同场出现,我们会预备多款,而且在她们试穿之前,工作人员也会提醒,是否有人看中同款的物件。如果项链只有一条,宁可不再提供佩戴。当然,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有艺人属于不请自来的,自己买了品牌服装来,碰巧跟某大牌撞衫,这样的话我会请现场工作人员将她带到角落,尽量避免两人出现在同一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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