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长达3个小时的僵持过程中,该男子一直对众多医生的苦苦劝告置之不理,该医院的院长亲自到场、110支队的警察也来到医院。为了让该男子签署同意手术单,甚至医院的许多病人及家属都出来相劝,一名住院的病人当场表示:如果该男子签字,则立即奖励他一万元钱。然而所有说服都毫无效果,该男子自言自语道:“她(指妻子)只是感冒,好了后就会自己生了。”过了一会,他开始放声大哭:“再观察观察吧”。医生和其他病人百般劝服下不能打动他,该男子竟然在手术通知单上写上:“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为确认其精神没有异常,医院紧调来已经下班的神经科主任,经过询问,其精神毫无异常。
该医院妇产科医生在3个小时的急救过程中,一方面请110紧急调查该孕妇的户籍,试图联系上她其他家人;一方面上报了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得到的指示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在“违法”与“救死扶伤”的两难中,医院的几名主治医生只好动用所用急救药物和措施,不敢“违法”进行剖腹产手术。呼吸机已经无任何作用,几个医生轮番进行心脏按摩。晚7点20分,22岁的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看到妻子真的死去,这名男子当场大放悲声,说要签字给妻子手术。
各方评论
丈夫拒签字背后是被压力扭曲的生活
湖南衡阳男子肖志军因拒绝签订同意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致其怀孕妻子死亡。此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普遍认为肖志军的行为不可理解,尤其引发了家属决定权过大的法律争论。
笔者认为,肖志军拒绝签字不合常理,但也有着某种必然。一对谎称兄妹的逃命鸳鸯在异乡奔波,已经到了“可以不要工钱,给口饭吃就行,为此可以在保证书上签字”的境地,当面对突如其来的压力,经济之窘迫,亲情和社会关怀的缺失,使这对落难夫妻难以承受,几近崩溃。
如果仅仅把问题归结于肖本人,并不能阻止这一类悲剧的再次发生。可以想见,在最近的几年中,两人颠沛流离、四处奔波,肖志军既要照顾怀孕的妻子,隐瞒夫妻身份,又要为谋生和生养孩子操心。对于在大城市谋生的农民来说,操一口外地口音,拿着微薄的仅够糊口的收入,带着怀孕的妻子,这一切,个人所能承受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
当然,这与他个人的性格缺陷不无关系,这不仅导致他们不能从老家汲取精神营养和物质支持,而且在北京也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生活的重压使他们成为漂泊在都市无线的风筝,两人每月各700块钱的工资,要在大城市生活,使他们的心中填充着无奈与绝望。性格缺陷的早期应该是无意识和偶然的,在社会不能正常弥补的情况下,就会被继续扭曲和固化,引发更大的悲剧。
性格内向、交往面狭窄、没有朋友是主观原因,导致了他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质准备与心理承受能力;缺少家庭朋友救助与社会支持是客观原因,如果社会支持提前介入,也许可以从愚昧的桎梏中将他们挽救出来。他的个人经历和交往经验使他错误地认为社会已经将他遗忘,他将自己陷于自我封闭,而偏执地在自己的错误观念中越行越远。